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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我院作为完成单位参与申报2023年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项目公示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国科奖字〔2023〕21号)要求,现将我单位参与申报的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项目予以公示。 由暨南大学、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北京清华长庚医院、中国科学院自动化研究所、百德(苏州)医疗有限公司与我院共同完成的《肝癌介入关键技术创新与综合诊疗体系的建立及应用》项目拟申报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我院为第三完成单位,特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1月10日 — 2024年1月14日。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客观公正处理异议,组织提出异议的,须写01-102024
- 关于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项目公示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国科奖字〔2023〕21号)要求,现将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项目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1月10日 — 2024年1月14日。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客观公正处理异议,组织提出异议的,须写明组织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和详细地址,并加盖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须写明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和详细地址,亲笔签名并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凡是组织未盖公章或者冒名、匿名提出的异议材料不予受理。 地址:广州市先烈南路华泰宾馆翠园楼3楼320室01-10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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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一种病理活检组织送检瓶”实用新型专利权转让的公示“一种病理活检组织送检瓶” 实用新型专利权为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所有。中心拟进行成果转让,经使用天眼查软件系统查询,发明人与拟受让方广州维格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按照《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实施办法》(肿瘤防治〔2021〕170号)的规定,现将中心拟转让实用新型专利权事宜予以公示,公示期15日,自2024年1月8日至2024年1月22日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转让有异议,可于2024年1月22日下午5:30前以书面形式送交肿瘤防治中心科研科(地址:广州市先烈南路华泰宾馆翠园楼三楼320室)。异议应当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逾期不予受理。 专利号01-08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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