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部
- 04-202024
- 04-182024
- 04-182024
- 04-152024
-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新药评审管理规定为加强新药引进管理,规范审批程序,促进临床合理用药,确保医疗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处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中心阳光用药管理的有关规定,按照中心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工作职责,特制订本规定。 一、新药申请、受理及审批程序 【所有药品增补或新药申请必须征询医院临床科室意见,由临床科室主任组织集体讨论,填写《新药申请表》(要求集体签名)及《新药申请廉洁承诺书》】→【临床科室向药学部提交新药申请或替换资料(地点:1号楼M层临床药学室)】→【药学部专职药师受理并审核】→【药学部汇总整理新药资料后提交中心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初步筛选】→【03-152024
- 03-042024
- 02-072024
- 12-12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