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通告
- 关于“一组用于预测鼻咽癌诱导化疗疗效的标志物及其应用”等两项发明专利权转让的更正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组用于预测鼻咽癌诱导化疗疗效的标志物及其应用”等两项发明专利权转让事项,首次公示时间为2024年1月22日。 二、更正信息 原公示文件中的拟转让价格由固定金额500.00万元+销售额提成3500.00万元,更正为:固定金额500.00万元+销售额提成3000.00万元。 更正日期:2024年2月20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的,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项目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020-87343135 科研科 2024年2月20日02-20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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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我院作为合作单位拟参与申报2023年度重庆市科学技术奖的公示由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军医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徐州医科大学、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与我院共同完成的《血液肿瘤诊治创新技术研发与临床应用》项目拟申报2023年度重庆市科学技术奖,我院为第三完成单位。特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1月31日至2024年2月6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2024年2月6日下午5点前以书面形式送交肿瘤防治中心科研科(地址:广州市先烈南路华泰宾馆翠园楼三楼320室)。异议应当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逾期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孟祥伟,电话:020-87343135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 2024年1月01-312024
- 关于我院作为合作单位拟参与申报上海医学科技奖的公示由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浙江省肿瘤医院与我院共同完成的《复发卵巢癌手术技术体系的建立及应用》项目拟申报上海医学科技奖,我院为第三完成单位。特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1月26日至2024年2月1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2024年2月1日下午5点前以书面形式送交肿瘤防治中心科研科(地址:广州市先烈南路华泰宾馆翠园楼三楼320室)。异议应当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逾期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孟祥伟,电话:020-87343135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 2024年1月26日01-292024
- 关于我院作为合作单位拟参与申报上海医学科技奖的公示由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浙江省肿瘤医院与我院共同完成的《复发卵巢癌手术技术体系的建立及应用》项目拟申报上海医学科技奖,我院为第三完成单位。特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1月26日至2024年2月1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2024年2月1日下午5点前以书面形式送交肿瘤防治中心科研科(地址:广州市先烈南路华泰宾馆翠园楼三楼320室)。异议应当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逾期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孟祥伟,电话:020-87343135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 2024年1月26日01-262024
- 01-262024
- 关于“一组用于预测鼻咽癌诱导化疗疗效的标志物及其应用”等两项发明专利权转让的公示“一组用于预测鼻咽癌诱导化疗疗效的标志物及其应用”等两项发明专利权为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所有。中心拟进行成果转让,经使用天眼查软件系统查询,发明人与拟受让方公司江苏先声医学诊断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按照《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实施办法》(肿瘤防治〔2021〕170号)的规定,现将中心拟转让发明专利权事宜予以公示,公示期15日,自2024年1月22日至2024年2月5日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转让有异议,可于2024年2月5日下午5:30前以书面形式送交肿瘤防治中心科研科(地址:广州市先烈南路华泰宾馆翠园楼三楼320室)。异议应当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逾期不予01-222024
- 关于“一种抗肿瘤的联用组合药物”等三项发明专利所有权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 所属权益转让的公示“一种抗肿瘤的联用组合药物”等三项发明专利所有权为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中山大学肿瘤研究所)与广州新特克药物研究有限公司共同所有。经共有权人双方协商一致,我中心拟将该三项发明专利所有权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所属权益转让于共有方广州新特克药物研究有限公司。该成果发明人与拟受让方广州新特克药物研究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具体情况如下:成果完成人黄蓬在受让方企业中担任首席科学家职务,并持有受让方最终受益股份比例为36.32%。 按照《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实施办法》(肿瘤防治〔2021〕170号)的规定,中心委托中山大学公开招标确定的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进行网上挂牌01-18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