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设备论证委员会的工作流程

2014-12-24


   1、中心设备论证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对中心10万元以上(含批量总价10万元以上)设备的可行性论证,在此基础上形成审批决策参考意见。

  2、举行中心年度设备论证会前,由设备科整理10万元以上年度计划申请。

  3、参加论证会的专家由监察科从中心专家库随机抽取7名,另外1名由设备的使用科室负责人参加,共8个专家对每项设备计划进行论证。

  4、设备的论证首先由设备申请科室的负责人(或代表)进行简要说明(3~5分钟/台、套),接着,论证专家进行简要讨论或提问,然后所有论证专家进行独立评分并填写评分主要依据和意见。最后,对所有专家的评分和意见进行汇总。

  5、 评分标准为:(1).量化评分:设备论证评分标准为:总分20分制,包括两大项:①申请理由(占10分);②成本回收及效益分析(占10分);(2).定性评分:分3项,同意、暂缓、不同意;

  (1).量化评分:

①    申请理由评分参考;

  主要考虑拟解决的问题、开展项目和任务的必要性、设备质量的可靠性、技术力量情况、配套环境和条件等方面

   

分值

评分主要依据

8-10

理由很充分,急需解决

6-8

理由较充分,需要进行解决

4-6

理由充分,在资金许可情况,建议解决

2-4

理由一般,建议暂缓解决

0-2

理由不充分,根本不值得考虑



②成本回收及效益分析  评分参考;

  主要考虑使用率、回收成本时间、直接经济效益和间接效益等

分值

评分主要依据

8-10

使用率高,  效益很好,  或回收成本1~3

6-8

使用率较高,效益较好,  或回收成本3~5

4-6

使用率一般,效益一般,  或回收成本5~10

2-4

使用率较低,效益较低,  或回收成本10~15年以上

0-2

使用率很低,效益很低,  或回收成本15年以上




 (2). 定性评分:根据量化评分情况,选择“同意、暂缓、不同意”

分享

最新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