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科办事流程及注意事项

2015-05-08


步骤

办事程序

要求及注意事项

采购项目立项审批

1.    单价或批量采购大于10万元以上设备需在“大型设备论证系统”(http://192.168.8.14:2003/)中填报上传,并打印申购单,经科室主任及所在科室党支部书记审核后递交至设备科(手术室统筹管理的项目,需报经手术室管理小组研究讨论,并加具审批意见);年度计划需经中心设备论证委员会论证讨论,并上报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审批。审批通过的项目,由设备科组织招投标采购。立项审批结果可查询“大型设备论证系统”,或由设备科以内部邮件反馈审批结果。
2.    单价不超10万的仪器设备,或设备维修立项,在“设备管理系统”(http://192.168.8.14/)或“医院综合运营管理系统——固定资产模块”(http://hbos.sysucc.org.cn/)填报提交申购表,并打印申购单,加具科室意见后递交至设备科。科研经费支出的,需先报科研科审批;设备用电>=1KW的,需先报物管科审批。立项审批结果请自行上网查询(一般情况下,10天内可完成审批)。
3.      若遇紧急情况或其它特殊情况,请务必书面阐明紧急理由。

采购

1.    通过审批的单价或批量价格大于10万元的项目:
[1]. 各使用科室应组织科室核心小组讨论设备的选型,并向设备科提交经科室主任确认的纸质版设备招标的用户需求文件(含拟采购设备的配置、性能技术参数、售后服务要求、常用耗材的清单列表等)。用户需求的电子文件上传到“大型设备论证系统”(http://192.168.8.14/),或发电子邮件到设备科相关项目负责人,由设备科审阅招标参数后组织招标采购,必要时组织专家论证和价格谈判。
[2]. 开评标结果,经中心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由招标公司对外发布中标公告。
[3]. 设备科在科室网站定期对外发布中标信息。
2.    单价或批量不超10万元的仪器设备:
[1]. 由科研经费支出购置的项目,请自行进行网上竞价采购http://202.116.65.105/school_hospital/welcome.do
[2]. 其它经费支出购置的,由设备科综合使用科室的选型要求进行规范采购,如:网上竞价、询价、货比三家等流程进行购置。

签订合同

根据中心合同管理规定,合同金额在3万元及以上必须要签订购置合同,10万元以上必须报中心监审处审批。所有合同必须按中心合同管理规定进行审批,并经中心分管领导、中心主任签批。
1.      10万元以上的购置合同(合同样本可从设备科主页下载)
[1]. 供货商根据招投标文件中相关内容制定合同初稿,招标文件中若有“合同参考范本”的,需按合同范本制定。并附上购置设备的详细清单、售后服务承诺、投标人的行贿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等。合同初稿打印一份,以及电子文件交设备科项目经办人。合同中仪器设备名称及型号要与相关批文、许可证、产品说明书等一致。
[2]. 经设备科项目经办人初审,将合同初稿、设备的详细清单、售后服务承诺、廉洁协议书等文件交使用科室经办人初审,并经使用科室负责人签加意见后,按医院合同审批流程报批。
[3]. 经审批通过的合同,由合同对方签名盖章后,到中心办办理盖章手续。合同文件要求一式五份,院方留四份,廉洁协议书留两份。
[4].设备科经办人需将合同及相关材料报送监察审计处备案。
2.      10万元以下的购置合同(合同样本可从设备科主页下载)
[1]. 供货商根据询价文件或网上竞价中相关内容制定合同初稿,并附上购置设备的详细清单、售后服务承诺。合同初稿打印一份,以及电子文件交设备科项目经办人。合同中仪器设备名称及型号要与相关批文、许可证、产品说明书等一致。
[2]. 经设备科项目经办人初审,将合同初稿、设备的详细清单、售后服务承诺、廉洁协议书(年累计5万元以上的经济事项)等文件交使用科室经办人初审,并经使用科室负责人签加意见后,按医院合同审批流程报批。
[3]. 经审批通过的合同,由合同对方签名盖章后,到中心办办理盖章手续。合同文件要求一式四份,院方留三份,廉洁协议书留两份。

到货

1.      货到前要做好相关的准备,包括场地的准备、水电等等,避免中间环节停滞,造成货到后无法开箱、安装调试。
2.      仪器设备到货前,供应商需报设备科项目经办人,并联系安排到货要求及时间后,按要求交货到指定地点,按合同清单清点货物、有必要的,开箱清点。并由厂家安装与调试,尽早投入使用。

验收

设备验收按相关的验收表格(10万元以下的填写《验收报告》,均可从设备科主页下载)进行

账务办理

1.      固定资产登记需带相关资料(如申购单、有效发票、收货单据、验收报告等)到设备科固定资产岗办理登记。
2.      保存好“固定资产入库账单”或“耗材出入库账单”的第一联(交财务处存)。
3.      贴好“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设备卡”专用标签,并保存好仪器设备卡【黑卡】,以待备查。
4.验收完成后,尽快办理固定资产登记或耗材出入库登记手续。

付款

1.      若合同执行过程中,需要支付款项的,需由合同对方提交“款项申请书”,注明申请款项的具体情况和理由。
经审批后,凭审批材料到医院财务处办理付款手续(包括预付款、结算款等),并保存好相关单据(如需请款,请保存好请款单),以便将来查账(冲账)使用。

办理冲账手续

凭已盖“已办固定资产”章或已办理耗材出入库的有效发票及入账单据等,到医院财务处办理冲账手续

使用登记

1.      仪器设备正常使用期间,应当直接用于院内,不得擅自转让、移作他用或者进行其他处置。如需院内调剂请持仪器设备卡到设备科办理资产转移手续。
2.      做好贵重仪器使用记录表,应做到每次使用均进行登记,以便检查时查阅。

报废处置

1.        仪器设备使用一定年限后不能再使用时,应按规定进行报废处置。
2.        填写并递交“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设备报废/报损审批表”,按相关规定逐级上报审批。
3.        单价或批量申报处置超过5万以上设备,或者由于特殊原因需提前报废处置的设备(可通过设备管理系统查询最低报废年限),需提交设备报废论证书,详细陈述设备处置理由及收益情况等。
4.      按上级主管部门规定,凡单价超过200万元以上贵重仪器,需经卫生部批准处置后,方可进行实物处理及账务核销。
5.      批准报废后的仪器设备由设备科进行统一回收等处理,由设备科对固定资产帐进行核销,回收处理所得款项需分类上报医院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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