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优先用血适用范围
无偿献血者直系亲属(父母、子女)及其配偶
二、优先用血量
患者在本院需临床用血时,优先用血量不超过献血者所献血总量
三、 优先用血所需证明材料
1.献血者本人《无偿献血证》原件
2.献血者与用血者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献血者与用血者之间关系的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结婚证、户口本、出生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
四、优先用血操作规程
需用血者或监护人、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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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血科(血库)出示相关证明材料(第三点所需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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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血科(血库)核对有关材料,经相关程序对符合条件者优先用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