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助献血注意事项
2015-03-25
1、献血法规定献血者年龄为18周岁至55周岁(既往无献血反应、符合健康检查要求的多次献血者主动要求再次献血的,年龄可延长至60周岁),男子体重≥50kg,女子体重≥45kg。献全血后间隔半年以上可再次献全血、间隔三个月以上可献成分血;献机采成分血15天后可再次献成分血,间隔28天后可献全血。
2、有传染性疾病、重要器官有严重疾病、地方病等都不能献血,有感冒、有炎症、或女性例假前后三天等情况要暂缓献血。
3、饮食清谈,勿空腹献血。
4、献血前一周不要服药。
5、献血前一天晚上保持充足的睡眠,勿进食过量肉类、鸡蛋、牛奶等油腻食物,勿饮酒,不宜做剧烈运动。
6、必须携带本人真实的有效的证件(公民身份证、军人证、护照、驾驶证、回乡证等),曾献过血的,尽量带上《无偿献血证》。
7、广州血液中心地址:广州市麓苑路31号大院
8、血液中心服务时间:8:00—17: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