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设备招标主要工作流程
2014-12-24
适用于10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设备工程和系统、设备维修服务等
1、立项审批,上网登录我科“设备论证与采购管理系统”填报年度计划设备申请表。属卫生政府部门管理的大型设备需同时报有关部门进行配置许可审批。
2、经使用科室组织论证,初步确定设备的招标参数以及其它用户需求,提交招标参数、打印并经科室领导签名确认后交到设备科。
3、设备科根据中心有关规定对设备进行充分的市场调查,按规定组织选型谈判,谈判结果须经党政联席会议审批(仅适用于100万以上的设备)。
4、设备科制定招标文件初稿。
5、招标文件审批(使用科室、设备科、审计科、主管领导、中心领导)。
6、发布招标公告(不得少于20天)、发售招标文件。
7、组织开评标(科室派代表参加)。
8、标结果报批、公示。
9、订合同,执行合同。
注:使用科室制定招标文件的“用户需求”时,请认真组织科室有关人员讨论制定,并经科务会讨论,确保招标的“公平、公正、公开”,达到既有效地确保招标设备的质量和要求,同时又能通过合理的竞争降低采购成本,节约支出。一般地,要确保至少有三家以上的有效投标人满足投标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