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共享充电宝询价函

2021-09-28


       我院共享充电宝项目合同将于2021年10月9日到期,为解决各种共享资源配置,方便市民就诊,现对该项目进行市场调研,欢迎有意向,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名称
       2021-2022年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共享充电宝服务项目

二、采购内容
       本项目为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在越秀院区(东风东路651号)和黄埔院区(开阳五路1号)提供安置场地,暂按10台配置,按实结算,服务期为一年。
       场地1个点仅放置1台机器,机器由供应商自行提供、负责安装到位并进行日常运行管理。具体场地安置点数根据具体情况现场逐一确定。

三、报名条件
       1. 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不得转包,分包、外包投标标的主体。需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 供应商提供的产品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行业标准,开展经营服务活动必须符合院方的相关管理规定和要求,必须按院方要求提供有效的资质、检验检测合格证明文件备案供院方检查,如《营业执照》、《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出厂检验报告》、授权书等,对产品质量安全负责,由于产品质量或违规经营而引起的任何纠纷,由供应商承担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
       4. 设备尺寸不超过1.2米长* 1.2米宽* 2米高,电源要求为:电压220V*10A,三线标准插座,接地线,防雨防潮,可靠电源线路。
       5. 供应商负责安装,确保所提供设备安全(防火、防电、防盗、卫生、防毒等)和合法,并进行有效的管理,有运营团队负责后期维护服务,及时处理机器故障,必要时需及时更换安全设备。
       6. 对本项目所有内容报价;报价为固定价且是唯一的;不低于成本价且不低于底价;在报价有效期内固定不变,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报价仅报月场地管理费不能低于850元/台/月(含电费,空调费等),摆放数量暂定10台,根据实际摆放数量按实收取场地服务费(见附件报价单)。
       7. 报价有效期报价文件应在报价截止日后的90天内保持有效。报价有效期比规定时间短的将被作为非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而予以拒绝。

四、递件时间
       自本报价邀请函发出后4个自然日内本邀请函全文打印,填报报价单,另需附上服务方案、设备及公司证照复印件,对所有内容进行响应并报价。
       密封报价递交:越秀区先烈南路华泰宾馆翠园楼407,刘老师:020-87343144。

附件: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共享充电宝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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