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核素药物生产装备及配套系统采购项目的专项法律服务采购信息
各潜在供应商:
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以下称“甲方”)拟开展《核素药物生产装备及配套系统采购项目》(以下称采购项目)专项采购工作,因项目采购金额大,交货安装周期长,涉及多个子系统,法律关系较多,需要专业的法律顾问团队(以下称“乙方”)为该项目提供服务,防范法律风险。
本项目将进行院内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项目名称:核素药物生产装备及配套系统采购项目的专项法律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采购需求如下:
▲(一)、服务模式和业绩经验要求
乙方提供固定人员的法律顾问团队,并指定一名丰富经验的律师为负责人,通过“专人负责、团体配合”的服务模式,为甲方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乙方须有至少1年为三甲医院提供法律服务经验。提供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同类服务项目业绩,以同类服务项目的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作为证明资料,如有同时提供合同复印件及中标通知书复印件的,以签订合同的时间为准。
(二)、服务期要求
自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满两年或项目验收合格之日止,以触发上述条件之一为服务期结束。
▲(三)、服务具体工作要求
1、采购项目从前期市场调研、采购需求调查、需求审查、招标采购、合同签订、设备到货安装至项目验收的过程中,须法律顾问专人参与,提供与采购项目各项活动有关的法律信息,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维护甲方在该项目采购中的权益。
2、根据甲方针对该项目咨询的具体内容,出具书面法律建议函。
3、根据甲方的安排,列席采购项目有关工作会议,独立发表有关法律意见。
4、协助甲方审核该项目采购过程中产生的文书,如厂家授权函、厂家承诺书、招投标文件、合同等,并出具法律意见。
5、接受甲方委托,向采购项目相关对象发出律师函。
6、参与处理该项目尚未形成仲裁、诉讼、行政复议的争议或纠纷。
▲(四)、工作方式及响应要求
1、现场服务:甲方可约请律师到甲方地点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2、非现场服务:甲方随时通过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与律师沟通,及时解决问题。
3、重要性法律文书5个工作日内完成,一般法律文书1-2个工作日内完成,合同文本1-2个工作日内出具法律审核意见。
▲(五)、服务费用要求
1、分两次支付,第一次支付:在合同签订并收到等额有效发票后20日内支付合同总额50%服务费;第二次支付:在合同签订满一年并收到等额有效发票后20日内支付合同总额50%服务费。
2、应甲方的要求,经办律师到广州市区以外进行项目谈判、调查、非诉讼、仲裁或诉讼等活动时,查询费、资料费及旅差费由甲方承担,具体行程由甲方安排。
(六)、违约责任
1、如乙方拒不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不符合规定,情形严重时甲方可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发生解除合同的情况时,若甲方已支付了服务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退还未提供服务期间的费用,否则,每逾期一天乙方还须按应退还费用的3%支付违约金给甲方。
2、若乙方出现了非甲方原因且乙方自身有过错导致工作失误,并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其他声誉损失的,乙方应依法按照法律程序赔偿甲方损失。
(七)、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二、采购信息有效期限:2023年5月24日至2023年5月31日
三、拟定开展采购时间:2023年6月1日
四、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设备科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南路23号华泰翠园楼412室
联系人:曾老师
联系电话:020-87343131分机806
邮箱:zengminyi@sysucc.org.cn
发布人: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设备科
发布时间:2023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