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2023年以“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综合能力面试通知
根据《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2023年以“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现将本中心2023年以“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综合能力面试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面试名单确定
本中心根据申请人的专业能力笔试成绩,按照不低于1:1.2不高于1:2的比例,确定进入综合能力面试人员名单,专业能力笔试成绩低于180分者,不能进入综合能力面试。面试名单详见附件。
二、报到与资格审查
申请人须在面试前一天完成报到并通过资格审查。审查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
1. 身份证。
2. 硕士学位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需提供有效的研究生证、境外学位学历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3. 本科学位证书。
4. 临床医学学术学位硕士报考专业学位博士的申请人须提供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5. 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报考专业学位博士须提交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报考时提供含规培专业的在培证明)。如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但连续从事报考专业临床诊疗工作两年以上,且具有医疗系列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者,提供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资格证书或聘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凡资格审查不通过者,取消综合能力面试资格。
三、综合能力面试
1. 面试安排在3月9日至10日进行,实行线下现场面试。
2. 中心按照相同或相近学科专业方向组成若干个面试考核小组,小组成员须现场集中,对申请人的学科知识运用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基础知识及前沿领域掌握程度等进行综合评价,小组成员依据评价结果独立对申请人评分,在评分前可召开小组会议,研究对申请人的考核评价意见;小组成员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申请人的最终考核分数。
申请人须准备5至10分钟PPT报告,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的见解,拟开展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每名申请人的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
3. 面试成绩总分300分。
四、面试成绩使用
1. 专业能力笔试成绩和综合能力面试成绩相加为综合考核总成绩。
2. 在各面试考核小组限定的招生计划范围内,按照学科专业方向或报考导师,依综合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确定拟录取名单。
3.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未按规定提交材料、参加考核者;
(2)专业能力笔试成绩低于180分或综合能力面试成绩低于180分的申请人;
(3)思想政治考核不合格者;
(4)体检不合格者;
(5)提供不实报考材料,弄虚作假者。
不接受破格录取申请。
五、申诉与监督
1. 咨询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科教处教学与研究生科
电话:020-87343137
邮箱:kjc@sysucc.org.cn
2. 申诉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
电话:020-87343136
3. 监督
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20-84111686,020-84113696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
2023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