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拔部分中层管理干部的通知
关于公开选拔部分中层管理干部的通知
中心各处(科)室:
因工作需要,经中心党委研究,拟在中心范围内公开选拔部分中层管理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选拔岗位
神经外科主任1名;
骨与软组织科主任1名;
内科副主任1名;
血液肿瘤科副主任1名。
二、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应具备《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肿防党委[2016]1号文)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资格。
(二)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理想信念坚定,忠于党的事业,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强,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具有良好的 道德修养,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
(三)具备强烈的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勇于担当,廉洁勤政,愿意投身管理工作,具有团队合作精神,在医疗、教学、科研和管理等各项工作中努力工作,做出实绩。
(三)竞聘神经外科主任、骨与软组织科主任者一般应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备引领学科发展的能力;具备良好的管理能力及统筹、协调能力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6岁(含)(计算截止至2017年11月30日)。
(四)竞聘内科副主任、血液肿瘤科副主任者一般应有副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熟悉相关学科发展,具备履行相应岗位职责的专业技术及管理能力;具备一定的统筹、协调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6岁(含)(计算截止至2017年11月30日)。
三、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报名受理:应聘者填写《自荐表》(见附件或在OA下载),本人签名后交至中心党政办公室(咨询电话:87343800,87343900)。
(二)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6日—2017年11月23 日。
(三)资格审查。
(四)面试。
(五)组织考察。
(六)讨论确定人选。
(七)公示。
(八)办理任职手续。
四、任职管理
对新任职的干部实行任职试用期制,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享受同职级待遇。试用期满,未达到任职要求者将不再聘任,原则上回原岗位工作。
中共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委员会
2017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