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招标
- 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影像智能报告系统项目市场调研公告因医院信息化建设需要,现启动影像智能报告系统项目调研,寻找有专业的相关系统解决方案的合作伙伴,请有意合作的厂商将相关材料(公司简介、同类项目业绩、合作优势、联系方式、现有产品方案介绍等) ,于2021年9月28日(周二)下午17:30前以邮件形式(邮件标题格式:公司名称+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像智能报告系统项目合作意向材料)报名,谢谢合作。 主要需求有: 1.包含图像操作、识别图像病灶、自动填写结构化报告模板、自动关联结构化模板与文字报告,提高填写结构化模板的自动化程度。 2.包含关联报告文本与影像病灶模块、随访对09-182021
- 关于征集印刷品合作伙伴的通知各合作伙伴: 我院拟开展印刷品招标采购项目。请有意的企业于2021年9月25日下午17:30前按如下要求提交完整资料: 1.合作意向相关材料【公司简介(含公司规模、生产设施配置及面积、公司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等)、公司证件、现持有同类项目参考业绩等】通过邮件发至我院项目联系人。 2.将纸质密封报价表(公司盖章)快递至我院项目联系人。 注意事项: 1.按附表格式填写每种印刷品【单价报价】,表格内已设置计算公式,金额会自动生成,请勿擅自修改计算公式; 2.本项目为分散采购、按需送货; 3.报价须包含人工费、运09-182021
- 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体检中心到越秀院区光纤租赁询价公告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体检中心到越秀院区光纤租赁项目进行市场询价,欢迎潜在投标人提交密封询价文件。 一、项目名称: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体检中心到越秀院区光纤租赁项目 二、项目预算:¥45,000.00 三、项目最高限价:¥45,000.00 四、采购方式:院内询价 五、租赁内容及相关要求:详细内容及具体要求请参阅附件的《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体检中心到越秀院区光纤租赁项目采购文件》。 六、报价要求、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 1、报价要求: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报价文件采用密封形式(报价函须有企业盖章), 报价格式参见用户需求书。 2、报价文09-172021
- 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碳13呼气检测仪租赁服务项目市场调研公告各合作伙伴: 现我院拟启动碳13呼气检测仪租赁服务项目市场调研,请有意向的供应商于2021年9月24日17:30前提交如下资料报名: 1)公司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厂家授权书(如为代理商); 2)法人授权书(注明授权范围及效期)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 3)推荐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彩页及配置清单; 4)报价表(模板见附件1)。 请将以上资料(加盖公司公章)电子版扫描件打包为压缩文件,发送至邮箱caixy1@sysucc.org.cn进行报名,邮件题目命名为“碳13呼气检测09-162021
- 关于我院健康防疫核验平台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1)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健康防疫核验平台采购项目,拟采购健康防疫核验平台设备共3台,分别放置越秀院区2台、黄埔院区1台。(2)拟采购的项目的说明: 为切实解决老年人日常就医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的实际问题,能做到无需使用智能手机,只需出示身份证即可完成核验健康码服务,方便患者做到就医与防疫两不误。(3)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根据《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商请全面普及推广老年人 刷身份证核验“健康码”服务功能的函》(粤民函〔2021〕30 号)的通知, 拟配合广东网络建设有限公司开09-162021
试剂市场调研公告(202104)作者:药学部 我院发布临床检验试剂市场调研公告信息,有意的供应商请报名。一、试剂名称和检测方法及用途(见附件)二、试剂质量要求 1.首选参考方法试剂盒,其次选择推荐的常规方法试剂盒,或选择公认的测定方法试剂盒; 2.所采用的测定方法特异性好,灵敏度、准确度、精密度符合卫生部临床检验中心、IFCC、WHO等推荐的方法性能; 3.所用标准品或标准参考物符合卫生部临床检验中心、IFCC、WHO 推荐的标准和要求;质量体系完善,具有配套质控品;校正品可量朔源,同时提供朔源性证明文件。三、供应商资质要求及报名要求 1.必须是在工09-152021- 设备科招标项目采购意向公告表(2021年9月)附件下载:设备科招标项目采购意向公告表(2021年9月)09-152021
- 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2021ICU临床信息系统维护项目市场调研公告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项目名称: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2021 ICU临床信息系统维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ICU临床信息系统维护服务;服务期限1年。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80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一)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09-13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