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山大学《关于做好2020学年研究生各项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肿瘤防治中心关于组织2020年研究生推优预评工作的通知》及《肿瘤防治中心2020年研究生推优工作方案(试行)》精神,现组织本中心2020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及各类优秀奖学金评选工作,并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及评选委员会
中心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及各类优秀奖学金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由中心党政领导组成,负责统筹领导、协调监督本中心评选工作。中心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及各类优秀奖学金评选委员会”,由中心主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相关科室负责人、导师代表、学生代表等组成。
二、推荐名额及奖励金额
㈠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国家级)
学术型博士6名,专业型博士(含八年制)5名,合计11名。
学术型硕士4名,专业型硕士3名,合计7名。
博士生奖励金额为3万元/名,硕士生奖励金额为2万元/名。
㈡泰和诚企业捐赠奖学金(院级)
学术型博士3名,专业型博士(含八年制)3名,学术型硕士3名,专业型硕士3名,合计12名。
参照国家奖学金奖励额度,博士生奖励金额为3万元/名,硕士生奖励金额为2万元/名。合计奖励金额30万元。
㈢医药学奖学金(校级)
专业型博士(含八年制)1名,奖励金额5000元/名。
㈣广东光大升学深造奖学金(校级)
本科为中山大学的2020级直博生6名,奖励金额20000元/人;本科为中山大学的2020级硕士研究生2名,奖励金额10000元/人。
三、申请资格及推荐条件
㈠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泰和诚企业捐赠奖学金/医药学奖学金
正常学制内已注册的研究生,经科室考核推荐,并经中心对申请材料审核后获得进入二轮答辩者,可具有申请资格。在职委培研究生、港澳台及外国留学生不参评 。
硕博连读研究生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直博生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临床医学(八年制)学生在第七学年进入二级学科学习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
优先推荐条件:
1.热爱祖国,品德优良,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2.学习成绩优异,一般要求每门课程达到75分及以上。
3.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优秀研究生: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学风,对存在医疗投诉、医疗差错和事故、学术不端行为、违法违纪行为经核实者均将一票否决其评优资格;对肿瘤学转化应用和重大基础问题有良好的把握及解决能力,具有国际视野,能潜心科研,务实创新;专业型研究生临床轮科考核结果为优秀,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与专业素质、临床实践能力及一定的科研能力。具体要求参照《肿瘤防治中心2020年研究生推优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推荐:①参评年度受到学校纪律处分;②未能完成所在年限现阶段培养计划所规定的内容或未通过考核;③有必修课成绩不合格或选修课成绩不及格;④ 申请人资料弄虚作假;⑤考试作弊或有抄袭、剽窃他人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
㈡广东光大升学深造奖学金
本科为中山大学的直接攻读博士学位一年级博士研究生、本科为中山大学的一年级硕士研究生具有申请资格。
优先推荐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积极参与科学研究,科研能力、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6.本科学校为中山大学;
7.报考中山大学研究生并被录取。
四、评选程序及日程安排
㈠公布评选方案
中心公布《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2020学年研究生各项奖学金评选实施方案》,通知落实到本中心全体在读研究生(含八年制)及全体导师。
㈡提交申请材料
1.获得科室推荐且经中心审核符合申请资格及参评条件的研究生,个人填报《中山大学2020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或《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同时填写《肿瘤防治中心2020学年各类研究生奖学金申请材料汇总表》(附件3)。申请者请详细填写本人在读期间的各项业绩,提出充分的申请理由;导师在推荐意见栏签具推荐意见。
2.申请人务必10月12日中午12时前将申请材料提交至本中心科教处教学与研究生科,逾期不予受理。材料清单包括:
(1)《中山大学2020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或《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纸质版。
(2)申请人所在党支部出具的政审意见(另附纸,2020级学生已提交过入学政审表的可不提交此项)。
(3)《肿瘤防治中心2020学年各类研究生奖学金申请材料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
(4)论文、科研项目、专利等成果或奖励相关佐证材料。
3.中心依照申请人学习成绩、论文成果、表彰获奖等情况,以及科室推优预评的推荐结果组织整理材料,根据《肿瘤防治中心2020年研究生推优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组织答辩评选(答辩名单及安排另行公布)。
㈢组织专家评选
中心组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及各类优秀奖学金评选委员会”委员,根据申请人的答辩情况、德育考核、课程学习成绩、论文科研成果、获奖情况、工作表现等综合考虑,公平、公正进行评选,分类推荐拟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泰和诚奖学金、医药奖学金、广东光大升学深造奖学金人员名单。
㈣中心公示及上报
1.中心公示初评推荐拟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医药奖学金、广东光大升学深造奖学金的人员名单,同时报送学校研究生院,由学校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进一步评审。
2.中心公示推荐拟获泰和诚奖学金人员名单。公示期结束,名单报本中心院务会审批后公布,同时报送泰和诚企业备案。
3. 中心公示期5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本中心“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及各类优秀奖学金评选委员会”反映。
联系人:梁锦仪, 87343136,liangjy1@sysucc.org.cn。
㈤学校审定及公示
10月下旬,学校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各院系初评推荐拟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人员情况进一步评审,评审结果经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通过后,获奖名单由学校研究生院公示,学校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反映。
联系人:韩昕娜;电话:84037873。
㈥特别说明
本中心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泰和诚奖学金、医药奖学金、广东光大升学深造奖学金评选工作同时组织进行。中心评选委员会在各评优项目推荐名额范围内,依据个人申请意愿择优推荐。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下达的名额为推荐名额,不是获奖名额,中心按程序评审后报送学校,存在淘汰的情况,最终获奖名额以学校公布为准。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
科教处教学与研究生科
2020年10月9日
(联系人:梁锦仪, 87343136,liangjy1@sysucc.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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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中山大学2020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2:《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3:《肿瘤防治中心2020年各类研究生奖学金申请材料汇总表》